| 天数 | 行程/景点 | 参考酒店 | 早餐 | 午餐 | 晚餐 |
|---|
1、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
2、单房差或加床
3、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
4、景区内电瓶车、滑道车属景区内另行付费的小交通项目,属于客人自愿消费,行程相关的景区内小交通
5、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。
6、因交通延误、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、罢工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;
7、个人费用、包括:酒店内电话、传真、洗熨、收费电视、饮料等费用;洗衣,理发,电话,饮料,烟酒,付费电视,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;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,认证等相关费用;
8、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
9、旅游意外险: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(建议旅游者购买)
10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;
费用不含:1、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、2、单房差及个人消费。3、蓝月谷电瓶车60元/人;石林电瓶车25元/人、大理古城电瓶车35元/人;野象谷单程索道50元/人、往返70元/人;原始森林公园电瓶车40元/人;
参团须知』
01、参团时发生单房差的客人,我社又不能拼房的,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。
02、12岁以下儿童报价包含:半餐、车位费;不含景点门票、不占床。
03、早餐为酒店房费中提供,若小孩不占床,则须补早餐费,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,由家长现付。
04、客人中途脱团的,我社不退返任何费用。
05、赠送项目发生优惠、免票、自愿放弃、或因航班时间、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,我社不退费用。
06、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交通状况、政府行为等)影响行程,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,尽力确保行程的
顺利进行。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,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。
08、行程内所含餐不使用,属于自愿放弃,不退任何费用;特此说明。
09、投诉以当地接待社旅游意见单为准,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,虚假填写、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,回程后再行投
诉,我社不再受理。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,方便我社协助处理。
10、70岁(含70)以上因游客自身身体原因,旅行社恕不接待。
11、火车、汽车来参团散客,因昆明接送组拒绝接送,请客人打的到达指定集合地点。
12、昆明同行发来并团游客,请在我社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,我社不负责下一站接送
13、AB客源地飞机团6人以下散拚,年龄25-50以内,我社有优惠!
15、由于云南实行刷卡制,老年证、学生证等无优惠,接送机期间无行程无导游。
16、发团前一天12:00后取消行程,收车位损失400/人,解决投诉依所签意见单为准
申明:云南省内人拒收;如发现误报参团,视为无条件默认并入版纳大巴车操作 酒店接人或接昆大丽后的昆版+200收人,只走版一线2晚3天400/人
01、参团时发生单房差的客人,我社又不能拼房的,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。
02、12岁以下儿童报价包含:半餐、车位费;不含景点门票、不占床。
03、早餐为酒店房费中提供,若小孩不占床,则须补早餐费,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,由家长现付。
04、客人中途脱团的,我社不退返任何费用。
05、赠送项目发生优惠、免票、自愿放弃、或因航班时间、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,我社不退费用。
06、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交通状况、政府行为等)影响行程,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,尽力确保行程的
顺利进行。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,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。
08、行程内所含餐不使用,属于自愿放弃,不退任何费用;特此说明。
09、投诉以当地接待社旅游意见单为准,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,虚假填写、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,回程后再行投
诉,我社不再受理。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,方便我社协助处理。
10、70岁(含70)以上因游客自身身体原因,旅行社恕不接待。
11、火车、汽车来参团散客,因昆明接送组拒绝接送,请客人打的到达指定集合地点。
12、昆明同行发来并团游客,请在我社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,我社不负责下一站接送
13、AB客源地飞机团6人以下散拚,年龄25-50以内,我社有优惠!
15、由于云南实行刷卡制,老年证、学生证等无优惠,接送机期间无行程无导游。
16、发团前一天12:00后取消行程,收车位损失400/人,解决投诉依所签意见单为准
申明:云南省内人拒收;如发现误报参团,视为无条件默认并入版纳大巴车操作 酒店接人或接昆大丽后的昆版+200收人,只走版一线2晚3天400/人
400-036-96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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