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,简称"川"或"蜀",省会成都,位于中国大陆西南腹地,自古就有"天府之国四川历史悠久,文化灿烂,自然风光绚丽多彩,拥有九寨沟、黄龙、都江堰、青城山、乐山大佛、峨眉山、三星堆、金沙遗址、武侯祠、杜甫草堂、宽窄巷子、阆中古城、海螺沟、四姑娘山、稻城亚丁等享誉海内外的旅游景区
天数 | 行程/景点 | 参考酒店 | 早餐 | 午餐 | 晚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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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包含纵享-享你所想 • 机票: 出发地至成都往返2程机票(含机场建设费、燃油附加费) • 交通: 行程内标明用车(旅游巴士) • 住宿: 行程所列酒店5晚住宿,每人1床位 • 用餐: 行程中团队标准用餐,全程安排5早餐6正餐(酒店含自助早,正餐餐标40元/人/餐;十人一桌),如每桌人数不是为10人,则餐费不变的情况下,酌情增减菜品数量,参考菜单中个别菜品可能随时令有所调整。(中式餐或自助餐或特色餐,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;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,则餐费不退) • 门票: 九寨沟门票及观光车(1张) 黄龙门票(1张)【优惠票退费细则】:九寨沟+黄龙=50/人 【免票退费细则】:九寨沟+黄龙=100/人 • 导服: 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• 其它: 赠游:都江堰熊猫乐园、特色藏寨、中国古羌城 赠送:纵享品牌专属服务、活动
• 费用不含: 航空保险、出发地接送站、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、个人消费(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)行程中不含的餐,及出发地自费项目。
为了您的旅途愉悦,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: • 身体健康,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;大于2周岁或未满70周岁,无听视力障碍,无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疾病,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;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• 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,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,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,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• 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,并请备好常用保暖,降暑,防晒,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。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,行车中,酒店内,景区内,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;全程均包含陡坡密林、悬崖蹊径、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,请注意禁止标志,不可冒险前往;景区内禁止吸烟,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。
为了您的旅途顺利,请注意延途须知: • 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,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。包括餐后休息,酒店休息,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,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,请注意安全,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。 • 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,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;为安全考虑,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。 除行程标明的游览,自由活动地点外,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,游览,介绍,讲解地。 • 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。根据发团需要,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,请您谅解。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。 • 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。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。如有购买行为,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;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、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,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,请您特别注意甄选,谨慎选择。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,确保商品完好无损、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,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;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。 • 各景区内配套,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,纪念照片,法物流通处,土特产,小卖部各物品出售,非我社提供服务,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,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,不买请勿还价;如有兴趣,请旅游者自行甄别,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,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• 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,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,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,以便及时协助解决;旅游者在完团前,请认真客观填写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》,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,我社不予处理。 退付赔补 为了您的旅途权益,我们将遵照2013年新《旅游法》给予保障: • 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,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《旅游法》进行补退;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,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,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。 •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、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,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,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;造成滞留的,我社将协助安排,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• 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,视同旅游者违约,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,我社不再退费,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。正常的项目退费(门票,住宿)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 • 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,因其特殊性,根据具体航班,天气,路况,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,住宿酒店,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,由此可能造成等待;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,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。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,由旅游者自行承担;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,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,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,需换人参加的,需另签合同为准;出发后要求退团的,所有团款不退;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,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,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• 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,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(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)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/人(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),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,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。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。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,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。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(不在意外险之列)。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,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。 • 为了旅游者的行程更加舒适,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代定机场/车站至酒店小车(5-17座)接送30元/人(往返共计,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),机场/车站至酒店为临近航班车次临近各住宿酒店拼车接送,按照时间先后远近有可能造成等待,未提供拿房、办理登机/取票手续等额外服务。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定的,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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